请问我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

信件编号: 201911010 来信时间: 2019-11-05 16:47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李****
内容: 请问我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
回复单位: 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答复时间:2019-11-05 16: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咨询的我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条件,请登录市科技局网站查询《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管理办法》(http://kjj.huainan.gov.cn/xwzx/tzgg/95724644.html)。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或已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之间,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年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年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60%以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农业企业近3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三)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4%以上,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四)企业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的知识产权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培育期内发明专利1项以上,培育期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以上,培育期内国家动植物新品种权1项以上。(五)科技成果登记不少于3项。

此项业务工作由我局高新技术科承办,请联系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0554-666826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