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发布日期:2020-05-12 09:02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字体: 阅读:

科技部火炬中心“12条”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我国将建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从立足新兴产业,把握发展方向;强化政策集成,形成叠加效应;完善载体建设,优化空间布局等12个方面发力,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战略支撑。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区域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意见》提出,要立足新兴产业,把握发展方向。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产业集聚作用,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布局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未来一个时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按照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自主培育与扩大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在现有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基础上,重点建设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万亿级产业规模和一批千亿级产业规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技术体系完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同时,要强化政策集成,形成叠加效应。《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贸易以及科技项目、基地、人才、评价等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载体建设、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力度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确保已有政策应享尽享。

强化研发体系,着力产业创新。《意见》明确,要推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果在创新型产业集群中进行产业化,鼓励集群内优秀科技企业承担各类政府资助项目。面向集群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集群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重大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订,鼓励集群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着力提升集群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探索建立股份制战略技术合作机构,推动全产业链上不同环节技术优势单位强强联合、交互持股,打造技术创新合作网络和利益共同体。

培育领军企业,促进融通发展也是《意见》中的重要内容。要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促进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的国际领先企业。鼓励领军企业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和配套水平,将集群内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管理。以集群领军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势,实施集群企业梯次培育行动计划,不断壮大集群企业队伍,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

此外,加强集群“双创”平台建设,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专业孵化、产业孵化,促进企业加速器建设;以推动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为抓手,促进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深度融合。

据悉,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完善创新型产业集群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体系,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集群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和推广示范。国家高新区内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绩效纳入国家高新区评价体系。(记者 李争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