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08:27 作者: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字体: 阅读: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精神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21年我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要求

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网上注册申报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网址: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261121.html

二、申报材料完成时间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预审材料需于2021712日前完成(一式2份),申报企业于713日前将纸质申报预审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将辖区企业纸质申报预审材料收齐后,分别报送县区、园区税务部门和市科技局高新科审核。

三、申报材料上报省的时间

全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联合评审后,825日前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荐上报,并将联合推荐函上报省认定办。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在作高企财务审计报告前,要到县区、园区税务局核对财务数据,确保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申报企业要核对申报专利是否有效。

3.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要积极与属地税务局沟通协调,为申报企业作好服务。

4.为申报企业作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5.企业或为企业申报高企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全面认真比对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审计报告,确保数据准确、保持一致。

联系人:李雷

联系电话:0554-6644826

 

 

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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