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经)局、各有关单位:
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为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的通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现转发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有关专家研究编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视频和申报指引,请你们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和宣传辅导工作。
附件:安徽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指引.rar
淮南市科技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