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科农〔2022〕30号

关于组织第五批淮南市科技特派员
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17:14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字体: 阅读: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科信局),相关单位:

为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我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和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新创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第五批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淮南市地域注册、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种植、养殖及其与之配套的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和业绩明显。

2、申报基地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基地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3、申报基地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合办或服务,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科技含量高,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水平;有1名以上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技人才依托;能组织实施多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1-2项相关专利;创新产值明显高于同行业企业。

4、有清晰利益联结机制。与科技特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明确的利益联结分配协议和收益分配机制。

5、申报基地围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基地优先申报。

6、已备案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主体提交《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材料(附件)。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3、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产业情况、科技特派员和技术人员情况、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养人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4、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发文予以确认。


三、扶持政策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绩效考核,经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择优推荐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园区推荐指标。

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推荐2个,各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限报1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县区另增加1个推荐名额。

2、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各县区、园区科技局于6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胡明飞, 电话:6662424


附件:淮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材料.docx

 

淮南市科技局

 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