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0 16:07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网站 【字体: 阅读: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水平,以培育创新中国成立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为目标,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决定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一室一中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一室一中心”的功能定位、组建原则、战略布局和支持举措。

根据《决定》要求,为加强“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和考核的规范管理,省科技厅在学习借鉴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实际,研究制定《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过程中,多次听取和充分吸纳省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企业和“一室一中心”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首批“一室一中心”试运行评估情况,多次进行修改和完善。《办法》于201975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文件依据

制定《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文件依据有: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

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

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353号);

5.《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6.《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

三、文件执行范围及实施时间

执行范围:各市、各有关单位;已认定的“一室一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拟申请认定“一室一中心”的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

实施时间: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室一中心”两个管理办法总体结构一致,含6章,共20条。

第一章 总则

4条,分别明确“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组建原则和财政支持政策。如:在平台定位上,省实验室是安徽省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省技术创新中心是安徽省最高层次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在组建原则上,坚持“少而精”原则,严格遴选标准,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体现引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在支持政策上,突出发挥政府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关键共性技术等研究的引导作用,注重对“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期的稳定支持。

第二章 职责

3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行政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高校院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及依托单位的有关职责。

第三章 认定条件和流程

3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认定对象、认定条件及流程。在认定对象上,“一室一中心”采取认定制,其中省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组建,支持企业与具有优势的高校联合共建。在认定条件上,要求依托单位是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且运行良好,具备创新中国成立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此外,还根据“一室一中心”的不同定位,对研究领域及方向、前期基础、人才团队、条件设施、产学研合作、研发投入等提出了要求。在认定流程上,分为规划布局、申请认定、可行性论证、上报审定和编制目标任务书5个环节。

第四章 运行管理

5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的有关运行机制。如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责、内部运行机制、知识产权管理以及“一室一中心”变更研究方向或结构调整重组工作流程等。

第五章 考核评估

4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定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省实验室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主要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开展;评估分不同结果档次,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动态调整,有序进出,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第六章 附则

1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管理办法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解释。

五、主要创新点

(一)明确了战略定位。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定位于我省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基地。其中省实验室主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技术创新中心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示范。“一室一中心”建设以培育创新中国成立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为主要目标。

(二)明确了建设原则。布局建设“一室一中心”以战略需求和发展目标为导向,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少而精,体现引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

(三)明确了组建条件。要求依托单位是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且运行良好,具备创新中国成立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其中省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组建。

(四)明确了考评模式。按照“长周期、重引导、促发展”的原则对“一室一中心”进行定期评估,省实验室每5年评估一次,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评估一次。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注重质量,优奖劣汰。

(五)明确了省市联动。鼓励各市制定争创“一室一中心”相关政策,比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创建。在“一室一中心”建设上,有关市在政策、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应给予条件保障和稳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