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03-18 10:37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网站 【字体: 阅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核心,强化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建设,优化技术市场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科技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市场配置创新资源成效显著,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均实现高速增长,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撑全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技术合同交易数据作为表征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量化指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我省已将技术合同交易相关数据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适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变化,及时把握我省技术合同交易大数据,配合好我省自行组织开发的“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运行,细化落实科技部等三部门于2000年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中的原则要求和规定,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牵头起草了《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皖科区秘〔2020253号),(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


三、文件起草过程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牵头对《实施细则》起草开展研讨,在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征求并吸收了厅内各处室、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实施细则》(送审稿),按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经厅务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印发《实施细则》将促进我省技术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这便于我们及时掌握我省技术合同交易数据,加强科学研判,通过提升数据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共12条,主要编写内容为:一是明确我省技术合同登记原则上实行买方登记,输出到省外的技术合同由卖方登记,以及线上办理登记要求。二是重申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中关于登记机构设立及登记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三是细化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审查、核定等业务的操作细节,明确使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和登记人员制式印章。四是针对技术合同变更、涉外吸纳技术合同、申请复核涉税技术合同及合同登记的指导培训等特殊业务作出规定。五是重申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的要求和责任。六是规定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免费服务,并明确对成绩突出的登记机构及人员予以表彰。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原则上实行买方登记,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及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了统计路径,便于快捷适时掌握技术合同成交额。二是加强认定登记管理,省科技厅对登记机构开展业务督查和年度考评,对业绩突出的登记机构和登记员予以表彰,对存在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等情形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结合近年来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工作量快速增长的形势,我们经请示科技部火炬中心后,将定期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将《实施细则》解读、技术市场税收政策、技术合同与知识产权、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模式案例分析等作为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通过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作为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备案和检查的依据。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快培养一批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提升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利用好“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产生的大数据,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研判,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提供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