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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10428001 来信时间: 2021-04-28 09:45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吕****
内容: 请问目前淮南市在企业创新方面有没有资金政策的支持?
回复单位: 淮南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答复时间:2021-04-28 10:26

答复意见:

您好,目前在企业创新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是《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0〕40号)文件第三部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第61条至68条所规定支持的内容。具体如下:
6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市(县)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30万元;年度研发经费达到100万及以上且年增长率高于10%、20%、30%、40%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

62.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市(县)先行投入不超过20%,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6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对在淮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淮转化、产业化,同时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完成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当年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及5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当年科技成果登记有效数达到20件及以上且年增长率超过20%的,给予3万元奖励。

64.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期满达到合同目标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活动。

65.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66.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绩效考核,经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67.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组建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资助10万元,用于购置研发设备;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68.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研发项目,择优给予支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由市与县(区)、园区(指寿县、凤台县、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各50%比例共同兑现。

具体申报时间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的申报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0554-664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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