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5月12日政风行风热线
一、要求
淮南政风行风:调频101.8淮南新闻综合广播
热线电话: 0554-6648648 6655999
时间:中午12点开始至12点40(安排两名听众)
二、参加人员:
刘卫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斌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科长
三、提纲
(一)刘卫东:介绍企业创新平台的类型、功能定位及其相互联系。
(二)郑斌:介绍省“一室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四、问题:
1. 淮南市对创新平台的组建有没有什么支持条款?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67.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对新组建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资助10万元,用于购置研发设备;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择优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2. 之前听说企业可以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在还可以申报吗,刚才听介绍里没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了呢?
答: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文件,其中明确提到 “对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存量进行评估梳理,逐步按照新的功能定位要求合理归并,优化整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批复新建国家工程实验室,科技部不再批复新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提出”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现由科技部管理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评估考核和多渠道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管理。”按照该文件的精神,我市也即将拟定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办法,将支持的重点转移到技术创新中心方面来。但之前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序列在一定时期内,是继续保留的。
企业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可以与市科技局规划科联系,联系电话分别是6644173
介绍创新平台的类型及功能定位
一、创新平台的概念
创新平台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载体。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7种类型。
二、创新平台的功能定位
1.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是依托企业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推动学科发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的基础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等科技创新活动的科技创新基地。其功能定位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保障技术创新源头供给,引领和带动行业科技进步。
2.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和支撑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其功能定位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带动产业技术进步。
3.工程研究中心。是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支撑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和中电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基地。其功能定位是,以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重点发展的产业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设施,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及其工程化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
4.技术创新中心。是国家和省应对科技革命印发的产业变革,面向国际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硬性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技术领域而开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的科技创新基地。其功能定位是: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涉及国家长远发展和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从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化、产业化的一体化推进,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对技术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
5.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建立的研发机构内,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其功能定位是: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6. 院士工作站。是指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联合进行研究开发的科技创新平台。其功能定位是:促进企业与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期科技合作机制,发挥原始技术引领作用,突破关键技术制约,帮助企业培养科技创新团队,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7.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是指将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者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及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企业内设机构。其功能定位是:促进企业与外部双向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三、创新平台相互联系。
8. 重点实验室产生的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提供创新源头和理论支撑,促进技术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开发遇到的难题为重点实验室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出科学和技术问题需求,促进创新链的延伸和产业发展。
9.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为重点实验室提供高端人才支撑;重点实验室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内的博士后和专家提供研究开发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
10.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业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转移到本企业技术中心、工厂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进行技术集成、二次开发、中试和工程化。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产出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行外部转移。
介绍省“一室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水平,以培育创建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为目标,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决定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组建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决定》(皖发〔2018〕4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一室一中心”的功能定位、组建原则、战略布局和支持举措。根据《决定》要求,为加强“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和考核的规范管理,省科技厅在学习借鉴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实际,研究制定《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过程中,多次听取和充分吸纳省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企业和“一室一中心”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首批“一室一中心”试运行评估情况,多次进行修改和完善。《办法》于2019年7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
第一章 总则
共4条,分别明确“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组建原则和财政支持政策。如:在平台定位上,省实验室是安徽省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省技术创新中心是安徽省最高层次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在组建原则上,坚持“少而精”原则,严格遴选标准,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体现引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在支持政策上,突出发挥政府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关键共性技术等研究的引导作用,注重对“一室一中心”建设运行期的稳定支持。
第二章 职责
共3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行政主管部门(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中央驻皖高校院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市科技局)及依托单位的有关职责。
第三章 认定条件和流程
共3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认定对象、认定条件及流程。在认定对象上,“一室一中心”采取认定制,其中省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组建,支持企业与具有优势的高校联合共建。在认定条件上,要求依托单位是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且运行良好,具备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此外,还根据“一室一中心”的不同定位,对研究领域及方向、前期基础、人才团队、条件设施、产学研合作、研发投入等提出了要求。在认定流程上,分为规划布局、申请认定、可行性论证、上报审定和编制目标任务书5个环节。
第四章 运行管理
共5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的有关运行机制。如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责、内部运行机制、知识产权管理以及“一室一中心”变更研究方向或结构调整重组工作流程等。
第五章 考核评估
共4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定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省实验室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主要围绕科研创新绩效、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开展;评估分不同结果档次,突出奖惩激励导向,动态调整,有序进出,对评估优秀的“一室一中心”加大支持,对未通过的予以整改或摘牌。
第六章 附则
共1条,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管理办法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解释。
五、主要创新点
(一)明确了战略定位。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定位于我省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基地。其中省实验室主要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技术创新中心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示范。“一室一中心”建设以培育创建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为主要目标。
(二)明确了建设原则。布局建设“一室一中心”以战略需求和发展目标为导向,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少而精,体现引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
(三)明确了组建条件。要求依托单位是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且运行良好,具备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其中省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组建。
(四)明确了考评模式。按照“长周期、重引导、促发展”的原则对“一室一中心”进行定期评估,省实验室每5年评估一次,省技术创新中心每3年评估一次。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注重质量,优奖劣汰。
(五)明确了省市联动。鼓励各市制定争创“一室一中心”相关政策,比照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创建。在“一室一中心”建设上,有关市在政策、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应给予条件保障和稳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