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发布时间:2021-12-16 16:09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按照淮南市科技局印发的《淮南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科规〔2021〕62号),淮南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申请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淮南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层创新意识强,能集聚整合领域内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打造创新联合体,形成分工明确、有紧密利益捆绑的协同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三)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四)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五)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形成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六)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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