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
问:请问我市哪类企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请贵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居民企业”定义,以及是否满足以下两个申报条件:一是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是符合税法规定交企业得所税。若均符合,可正常申报。如果有进一步疑问,请电话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6644826。感谢您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