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科技局新闻发布会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04-03 09:05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对科技改革发展的知情权,扩大科技政策宣传的影响,树立科技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淮南科技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新科技政策发布、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情况;对国家和省、市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解读;局里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信息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二)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六条 本机关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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