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51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市科技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全市科技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序、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科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科技创新各项重点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将涉及公众关切的相关事项及时进行网上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110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2条,“政务动态信息”94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年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零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聚焦决策过程。全面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征集意见程序,将意见征集作为《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淮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政策制度文件出台的重要环节,及时发布意见反馈情况。针对2021年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重大事项提前征集重大科技成果。二是聚焦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围绕开展淮南市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申请2020年度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补助等重点问题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四是聚焦资金信息。持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于20218月,对外发布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

(四)平台建设。一是优化网站功能。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进一步规范发布格式,注重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托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注重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推送热点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2021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6条,订阅数464个。三是完善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管理和服务、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监督保障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四是加强政民互动。通过解读信息发布、回应公众关切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21年共解读信息发布9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办件138件,收到留言11条,办理留言11条,完成率100%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予以公开。二是加强平台维护建设。2021年共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测评估1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1处。三是加强日常调度推进,在局碰头会上安排具体人员做好政务网站和新媒体相关工作。四是强化落实推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能,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及时,解读方式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公开。三是对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于应公开范围了解的还不深入。下一步,我局将聚焦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短板,锻长补短。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二是积极向优秀单位学习,积极运用简明公开、图表图解、短视频、漫画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报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11日至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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