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件】关于淮南市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发布时间:2022-12-16 09:50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精神,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赋能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落实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从淮南实际出发,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强化工业互联网思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建立对接服务机制为契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双链融合”发展、培育成果转化主体、强化金融投资支撑,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市场导向、利益共享、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敢于转化、乐于转化、便于转化、善于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更加优化,赋权放权、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更加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全面建成。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左右,当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80亿元,累计转化市外科技成果超过3000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累计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对接服务和考核机制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淮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淮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人员名单,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构建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科技局牵头)

2、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成立“双需”对接、场景应用、人才、创新平台、产业投资金融五个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双需”对接、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人才政策制定与落实、创新平台建设、财政与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3、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县区(园区)、在淮高校均确定“科技情报员”,定点联系高能级研发平台,贴身寻找捕捉成果和开展产学研对接,负责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搭建供需双方对接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路演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在淮高校负责)从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选派“科技助理”到市县科技部门挂职锻炼,全职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双向选聘”工作,从高校院所选聘专家教授到企业挂职“科技副总”,从我市主导产业企业遴选优秀技术骨干到高校院所挂职锻炼,消除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偏差。(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按责任落实

4、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区、园区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推动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将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各级政府县区政府、园区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负责)

(二)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5、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转移机构。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产业发展定位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工业互联网,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用房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支持在淮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在淮高校负责)

6、设立“人才飞地”和“研发飞地”。抓住与苏沪浙等先发地区结对帮扶的机会,积极与上海闵行区科技部门对接,深入交流学习“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工作经验,鼓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长三角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享受我市相关人才、科技创新政策。(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负责)

7、推进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出台淮南市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意见,完善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政策,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在淮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积极与沪苏浙、G60科创走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对接与合作。(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进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建设,提升园区孵化能力,促进安徽理工大学熟化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安徽理工大学负责)

8、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和专业机构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园区)联合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场景促进中心,常态化开展场景挖掘、策划、发布、对接等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双链融合”发展

9、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机制,在淮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发布。积极跟进对接情况,选择符合市“6+1”产业共性的核心技术需求委托高校院所,通过内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与企业联合攻关,获得立项的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负责)

10、深度参与“鲲鹏计划”。与中国科大签订“鲲鹏计划”校地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出资500万元支持中国科大学生创新创业,争取中国科大创新成果落地淮南,实现中国科大创新链与我市产业链深度融合。(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负责)

(四)培育成果转化主体

11、支持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淮创业,择优推荐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开展“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团队发展,促进团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负责)

1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13、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村二三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开展县(区)校合作、校企合作;围绕绿色食品、生态养殖等领域,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动科技服务下沉,促进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四新”的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强化金融投资支撑

14、推进设立“种子基金”。争取设立“种子基金”,制定基金投资行为“负面清单”,重点支持即将创立企业的科研团队或实际运营未满一年的科技企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5、研究开发科技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淮南银保监分局牵头,各商业银行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市、县(区)、园区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督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市科技局牵头)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设立淮南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县区政府完成县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点建设。落实省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支持鼓励PCT专利申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加强财政投入

各县区(园区)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围绕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符合产业创新需求的科技攻关项目,围绕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介

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市科技局牵头)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

落实举措

完成时限

(一)建立对接服务和督查考核机制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

出台淮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淮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人员名单,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构建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台淮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联席会议人员名单及联系人名单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讨论有关工作。

8月20日前

2、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

成立“双需”对接、场景应用、人才、创新平台、产业投资金融五个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双需”对接、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人才政策制定与落实、创新平台建设、财政与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局

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成立“双需”对接、场景应用、人才、创新平台、产业投资金融五个工作专班,明确各专班工作职责确定各专班成员名单。

8月20日前

3、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县区(园区)、在淮高校均确定“科技情报员”,定点联系高能级研发平台,贴身寻找捕捉成果和开展产学研对接,负责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搭建供需双方对接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路演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在淮高校

 

制定淮南市“科技情报员”工作职责确定各单位“科技情报员”名单。

10月底

从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选聘“科技助理”到市县科技部门挂职锻炼,全职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双向选聘工作,从高校院所选聘专家教授到企业挂职科技副总,从我市主导产业企业遴选优秀技术骨干到高校院所挂职锻炼,消除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偏差。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

研究制定选聘制度开展选聘工作。

12月底

4、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各县区、园区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推动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举措。

10月底

将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县区政府、园区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考核办法。

市科技局向市委组织部提供县区、园区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数据。

12月底

(二)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5、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转移机构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产业发展定位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工业互联网,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市科技局

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积极推动南京工业大学在淮建立煤基新材料产业转移技术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在淮建设摩米创新工场等成果转化平台。

持续推进

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用房等。

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落实市人才强市实施意见中关于人才公寓建设任务和购房租房补贴政策;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人才引进购房政策。保障共建创新平台建设用地需求。

持续推进

支持在淮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市科技局、在淮高校

 

推动淮南师范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持续推进

6、设立“人才飞地”和“研发飞地”

抓住与苏沪浙等先发地区结对帮扶的机会,积极与上海闵行区科技部门对接,深入交流学习“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工作经验,鼓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长三角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享受我市相关人才、科技创新政策。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赴上海闵行区开展交流合作,学习“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工作经验在长三角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企业享受我市相关人才、科技创新政策。

持续推进

7、推进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出台淮南市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意见,完善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政策,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在淮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积极与沪苏浙、G60科创走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对接与合作。

市科技局

 

出台淮南市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意见,支持知名高校院所在淮建立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

与江浙沪、G60科创走廊加强联系,促成双方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对接与合作。

 

持续推进

推进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建设,提升园区孵化能力,促进安徽理工大学熟化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安徽理工大学

 

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支持园内新认定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加强园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争到2025年培育5-7家高新技术企业。

持续推进

8、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和专业机构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园区)联合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场景促进中心,常态化开展场景挖掘、策划、发布、对接等工作。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园区)联合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场景促进中心,常态化开展场景挖掘、策划、发布、对接等工作。

持续推进

(三)推进“双链融合”发展

9、实施“揭榜挂帅”项目

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机制,在淮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发布。积极跟进对接情况,选择符合市“6+1”产业共性的核心技术需求委托高校院所,通过内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与企业联合攻关,获得立项的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借助淮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企业技术需求遴选“揭榜挂帅”项目予以立项,给予财政经费支持。

持续推进

10、深度参与“鲲鹏计划”

与中国科大签订“鲲鹏计划”校地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出资500万元支持中国科大学生创新创业,争取中国科大创新成果落地淮南,实现中国科大创新链与我市产业链深度融合。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赴中国科大开展对接合作。

市校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出资500万元支持中国科大学生创新创业。

与中国科大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引入优质项目,落实“鲲鹏计划”。

9月底

(四)培育成果转化主体

11、支持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淮创业,择优推荐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团队。

市科技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积极开展外出招商,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淮创业。

根据高层次人才团队运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团队。

持续推进

开展“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团队发展,促进团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开展“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申报、考核及验收工作,每年认定10家“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对认定不满3年团队开展考核工作,对认定满3年团队开展验收工作,对新认定、考核合格、验收通过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持续推进

1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10月底

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

市科技局

 

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持续推进

13、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加大农村二三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持续推进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提升区域科技强农服务能力;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开展县(区)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村合作;围绕绿色食品、生态养殖等领域,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动科技服务下沉,促进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科技“四新”的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市科技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出台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若干措施。

持续推进13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组建10个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团。

围绕绿色食品、生态养殖等领域,建设50家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持续推进

(五)强化金融投资支撑

14、推进设立“种子基金”

推进设立“种子基金”。争取设立“种子基金”,制定基金投资行为“负面清单”,重点支持即将创立企业的科研团队或实际运营未满一年的科技企业。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争取设立“种子基金”,委托专业基金公司运营、投资。

持续推进

15、研究开发科技金融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淮南银保监分局

 

各商业银行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

持续推进

加强保障措施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设立淮南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县区政府完成县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点建设。落实省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支持鼓励PCT专利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设立淮南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

2、加强县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点建设。

3、落实省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支持鼓励PCT专利申请。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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