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39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淮南市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s://kjj.huainan.gov.cn政务信息公开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市国库支付中心大楼17,电话:0554-6644158;邮政编码: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淮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2023年发布政务信息317条。其中,领导机构49条,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10条,重大决策公开11条,规划计划5条,建议提案办理29条,财政资金类18条,新闻发布7条,行政权力运行23条,科技管理和项目3条,回应关切类21条,稳经济和市场主体纾困26条,重点领域2条,监督保障类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全年无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梳理2023年度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条、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0条,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全文进行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发挥门户网站主体作用,在主页面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型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科技专家库管理工作系统等放在门户网站主页面。在网站主页设置链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技术合同登记网、科技数据、科技文献资源。方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群众及时咨询了解所需信息。2023淮南科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0条,订阅数933个。2023年共解读信息发布26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次,办件751件,收到留言7条,办理留言7条,完成率100%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社会评议。2023年,我局加大各业务科室的报送力度,检查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进行整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月定期对网站及新媒体进行排查梳理,发现死链、错链和错敏词及时修改,并按时向市信息中心反馈网站和新媒体自查整改报告,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科技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排序较2022年有所上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与公众互动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持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社会公众更便捷理解政策,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领域内容,严格落实责任,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政信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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