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我国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3-29 08:11 作者:王楠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字体: 阅读:

今天,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311日至2024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两部门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此外,我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