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5 17:01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字体: 阅读: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组织申报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重点聚焦新兴产业和科技惠民的关键共性技术,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推动更多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在淮南实现产业化。三是开展创新合作。鼓励与长三角(重点是合肥都市圈和上海闵行区)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二、项目专项设置

    设置高新技术专项、乡村振兴专项、科技惠民专项、科技合作专项、高校专项、大学科技园专项6个专项。

    高新技术专项。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5G通信、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和大数据产业;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先进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和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煤机装备、工程机械装备和智能装备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通用零部件、关键零部件和整车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

    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围绕农业科技攻关、科技特派员(团、站)“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科技惠民专项。重点围绕双碳、生命健康、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创新战略软科学等方面。

    科技合作专项。围绕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重点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合肥都市圈、上海闵行区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项目申报单位须与上述地区的合作单位就开展联合攻关达成合作协议。支持国际科技合作、支持我市企业开展科技援疆援藏项目。

    高校专项。优先支持围绕高校的科技成果,联合企业申报,继续开展成果的工程化研发(中试、熟化等),将该成果形成相关产品或技术、工艺、方法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紧密相关的战略性、原创性、前瞻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辐射区建设相关发展领域的原创性科学技术研究。

    大学科技园专项。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项目申报除符合《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211日前在淮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 2022年度社保为零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因享受社保减、免、缓、退等政策导致2022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除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5、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1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申报程序

    1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限额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经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上报书面材料。

    2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项目清单。网络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526日,关闭时间为202369日,书面材料请于2023612日前统一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山南政务中心服务大厅2楼),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县区、园区科技局或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推荐方式

    12022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转为当年度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可再次提交申报。

    2、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及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推荐数均不超过8项;其他各区及煤化工园区不超过5项。安徽理工大学(不包括大学科技园)限8项,淮南师范学院3项,联合大学2项,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学院各1项。医疗卫生类,三级医院限3项、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机构限1项。


    六、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规划科         电话:6664173

    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6644826

    市科技局农社科         电话:6662424

    市科技局成果科         电话:6657657

    科技局网络支持         电话:6642388

    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电话:5368136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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