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和《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淮科创[2020]62号)精神,现就2025年度市级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认定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附件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园区)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县区科技局要求为准。
3.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按照《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认定备案程序推荐,并于11月30日前,将2025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材料(纸质原件2份)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新区),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3175886811@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等。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供真实、清晰的证明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县区(园区)科技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县区(园区)科技局推荐后,市科技局不再受理企业修改申报书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园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0554-6657657 顾 虹
附件1:2025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附件3:淮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72号